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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7章 心照不宣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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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羡宝抿嘴笑了笑,心照不宣地说:“贺郎君喜欢吃剪云羹,也喜欢吃炙肉,各种都可以来一点……”

说着,朝他摆摆手,和陆奉宁在坊市门口分开。

陆奉宁想着姜羡宝刚才说的话,发现她不仅听懂了他的意思,而且还举一反三了。

真是个妙人。

他牵着马,立在街边,目送她的背影远去,才翻身上马,去和贺孟白汇合。

……

姜羡宝却没有直接回家,又拐去了肉铺。

肉铺的老板也才醒过来不久。

不过他们的身体都比普通人健壮,就像是睡了一觉一样,现在已经贸足了劲儿吆喝,要开张做生意。

姜羡宝上去买了四块猪血豆腐,又买了两块一斤重的梅花肉,再加上一块上好的羊肉三斤,一共花了九十多文钱,拎着回了家。

一路不是不心疼花的银钱。

果然无论在哪个时空的古代,吃肉,都是权贵阶层的特权。

普通人大概也只有过年的时候,才会痛痛快快吃一回肉。

难怪现世大家觉得年味越来越淡。

其实不是年味越来越淡,而是大家的日子,越来越好,连普通人,都脱离了为一点肉食和新衣衫欢欣鼓舞的地步。

姜羡宝回想着前世的情形,只觉得那些日子,离她越来越远……

进院子的时候,阿猫阿狗从堂屋冲出来。

“阿姐!”

“阿姐!”

“咦?阿姐买肉了?!”

“还有猪血豆腐!”

两个人看着姜羡宝拎着的肉菜,顿时看直了眼睛。

姜羡宝说:“今天辛苦你们了,咱们好好吃一顿。”

阿猫忙说:“过两天就过年了,阿姐,我们留着过年吃吧?”

“我和阿狗刚刚想生火,热热烤馍,再把早上的汤热一热。”

姜羡宝没同意,也没拒绝,只是说:“我给你们做煎猪排。”

家里的厨房里,还有几个从野外采摘的林檎果和野洋葱,正好做一道林檎洋葱煎猪排。

姜羡宝简单处理了一下两块梅花肉。

用少许盐和黄酒抹上放置一会儿,等野洋葱切好丝,林檎果切块之后,梅花肉就腌好了。

阿猫在灶下烧火。

很快炉火燃了起来,姜羡宝把铁铛架了上去。

大景朝的这种炊具,极似现世的平底锅,用来煎肉最好。

没多久,锅烧热了,姜羡宝把腌好的两块梅花肉放了进去。

瞬间激发出滋滋的声响,热油四溅,浓郁的肉香一下子漫溢出来。

梅花肉猪排在滚烫的铁铛里很快蜷缩,边缘迅速泛起焦黄,散发出浓郁的肉香。

姜羡宝接着把切成厚片的野洋葱被投入锅中,那股自带的辛辣被油荤逼散,也解除了煎肉的那股油腻味道。

切成块的林檎果最后才下。

果肉一接触锅底,汁水就被高温逼出,果汁与肉汁交织在一起,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妙的酸甜香气。

随着梅花肉猪排的两面,煎出了焦脆的金黄色外壳,野洋葱也已焦糖化,林檎果变得软糯诱人。

姜羡宝把铁铛取出来放到另一个灶眼,再把深铁锅坐上去,开始烧水,要做一个萝卜炖羊肉。

大景朝管萝卜叫“莱菔”,家家户户都有种,市集上也卖的非常便宜。

姜羡宝曾经买了几十斤萝卜。

落日关冬日里温度极低,没有烧炉子的厢房,就像是天然的冰柜。

她把萝卜放在那间厢房里,可以随时取用。

看着铁铛里的温度降下来之后,姜羡宝把煎好的梅花肉猪排取出来,切成小拇指大小的肉块,再和野洋葱、林檎果一起摆盘。

这一次,她给阿猫阿狗做了分食。

各自装了一盘煎的猪排,再配上一个热乎乎的烤馍,就是一顿很丰盛的午食。

猪血豆腐和萝卜炖羊肉,可以晚上吃。

猪排煎的有些多,三个人一顿也吃不了两斤肉。

剩下的,也可以晚上吃。

阿猫阿狗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肉食,看了半天,才小心翼翼用筷子夹了一块猪排放到嘴里。

只咀嚼了一下,立即瞪大眼睛。

牙齿咬开那层金黄色脆皮的瞬间,一阵清脆的“咔嚓”声在耳膜里炸开。

外层是脆生生的,带着油煎过后的焦香。

里面却软得惊人,轻轻一咬,热烫的肉汁立刻涌出来,满嘴都是浓郁的肉香。

然后是林檎果那种微甜带酸的味道,一下子压下了煎猪排的油腻感,后面又跟着野洋葱被煎软后的辛辣和甜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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